特定性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8-01 18:12:42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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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权力的特定性是指海关依法具有行使进出境监督管理职权的资格。《海关法》规定,“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第一,它表明海关具有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权,其他任何机关、社会团体、个人都不具备行使海关权力的资格,不拥有这种权力;第二,它表明海关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判断做出决定,发布命令,独立地组织和实施行政行为;第三,海关还能够独立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独立承担因实施权力而产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