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料加工货物
(一)出境申报
出料加工货物出境,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手册、出口货物报关单、货运单据及其他海关需要的单证申报出口。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免交许可证件;属应征出口税的,应提供担保。为实现有效监管,海关可以对出料加工出口货物附加标志、标记或留取货样。
出料加工货物复运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手册、进口货物报关单、货运单据及其他海关需要的单证申报进口,海关对出料加工复进口货物以境外加工费、材料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