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的购买成本=国外购买价+进口税。
国外购买价格= CIF单价*对外支付日的外汇汇率。
进口关税=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消费税= [(关税税率+关税)/(1-消费税率)] *消费税率。
增值税=(关税税率+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由于国外进口价格条件和结算方式与国内采购不同,其成本结构和会计处理具有不同的特点:
1.国际贸易中的价格条件。有三种主要类型,即离岸价格,到岸价格和成本加运费价格。
(1)FOB价格(F.O.B)。卖方仅负责在规定的港口和时限内将货物装载到买方指定的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上,并负责支付货物的全部费用。在此价格条件下,除了支付所购商品的发票价格外,购买者还应从运输港口向目的港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2)CIF价格(C.I.F)。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负责支付出发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买方在目的港收集货物,并承担货物的所有费用,而不是运输中的运费和保险费以及卸货到达目的港的货物。
(3)成本加运费(C.F.R.)。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负责支付从出发港到目的港的价格条件。由买方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其他C. F. R.条件相同。
2.购买会计。进口材料的核算一般使用实际成本。进口材料的购买成本包括国外购买价格和进口税。国外购买价格通常基于CIF价格,以FOB价格出售的进口商品支付的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应加到国外购买价格中。专门为制造出口商品而进口的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对于进口材料,应分别设置一般账户进行详细核算。如果用于购买材料的货币与会计标准货币不一致,除了记录收款金额和根据会计货币计算的单位成本扣除外,还应标明每批货币。进口物资的外币单位购买价格,购买价格的外币金额,运输和杂项费用的外币金额,杂项费用的货币金额,进口的当地货币金额关税,以及基础货币的实际成本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