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6月25日,深圳海关在隶属皇岗海关召开“走进海关,揭秘止咳水走私”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1~5月,深圳海关仅在皇岗、福田两个旅检口岸就查获走私止咳水案件63宗,经司法鉴定认定止咳水共计106.26升。
据了解,今年皇岗海关查获的止咳水案件与往年相比,除了数量增多,还呈现出明显的“改装、伪装、散装”特征。据不完全统计,1~5月,深圳皇岗海关查获的“伪装藏匿”止咳水案件数量占到全部止咳水案件数量的60%。
在3月查获的一宗案件中,一名旅客居然用2个5升装的矿泉水瓶来大剂量携带止咳水入境,当被关员查获时,涉案旅客表示,所装液体是最新研制的“新型料理油”。有的不法分子甚至想出了“针筒注射”的把戏。
据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旅检二处廖文杰介绍:“今年3月查获了一宗把止咳水全部用注射的方式装进牛奶瓶和饮料瓶里面的案件,也查获了把止咳水装到纸盒包装的红酒袋子里的。查获的当事人有一些明显是吸食止咳水的,人显得精神不振。”
据了解,在香港,含可待因等成分的止咳类药物,除了一部分品牌需凭处方购买之外,有些品牌的止咳水无需处方就可以在药房购买到。购买渠道方便以及巨大利润造成了止咳水走私屡禁不止。
深圳海关缉私局皇岗分局法制科李燕介绍说:“止咳水对社会的危害性很大,据我们经办的移送起诉案件,只要携带的溶液里含有可待因,在司法实践中有就会被判拘役4个月、6个月乃至一年。”
据了解,含有磷酸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长期、超量饮用会成瘾,出现骨质疏松、导致身高变矮、失忆,甚至导致中毒性脑病、低钾血症,甚至造成心跳骤停、死亡。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因此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属涉毒犯罪。如果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海关审查后,才可以携带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