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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方式大调整 5月起实施“多报合一”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5-10 09:40:34    文字:【】【】【
     以往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今年要实行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本月起,我市海关管理企业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今年起,国家调整海关管理企业的年报方式,实行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从明年开始,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统一固定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据了解,海关管理企业包括在海关注册的报送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据统计,我市共有461家海关管理企业。工商部门特别提醒,逾期未报送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届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办理海关业务将受到影响。(记者周围 通讯员周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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