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报关企业迎利好
央广网昆明4月18日消息(记者李腾飞 通讯员何若成)日前,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新办法在原办法实施3年多的基础上,在企业信用等级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和完善,其中关于报关企业失信标准的修订,给昆明海关注册报关企业带来了的福音。
新办法对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了修订,新的企业认定标准更加全面、科学、客观,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其中不仅将报关企业1年内行政处罚累计金额由10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而且将报关企业违规行为比例标准与1年内行政处罚累计金额由“二选一”关系调整为“叠加”关系,即两者同时符合才会被下调为失信企业。昆明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修订,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差异化认证标准,提高了对失信企业的认定“门槛”,避免了昆明关区的报关企业因“无心之过”而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有利于云南省报关企业的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