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我关将对查获的6艘“三无船”(详见附件)进行拆解销毁处理。现拟在广东省内公开选定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负责拆解销毁工作(要求企业注册地和拆解场地均位于广东省内)。具体事项如下:
一、看货时间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深圳蛇口利安仓库看货;
请看货单位于2017年12月27日前预约。
联系单位:大铲海关
联系人:蒋宜辰
联系电话:13889903348
二、竞投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
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时
2、召开地点
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大楼1214室
联系电话:020-81102652
三、竞投所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人员的身份证;
2.经营范围为船舶拆解、船舶制造和船舶维修;
3.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对“三无船”的拆解销毁方案,包括详细处理技术、工艺流程等的处理工作方案;
5. 拆解公司递交的标书(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四、拆解要求
1.拆解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拆解销毁的各项工作,其中发动机、发电机等设备必须在我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破坏性拆解。
2.拆解工作应符合相关安全和环保要求。
3.拆解销毁时,我关将对其过程进行监督,并进行拍照或摄像,拆解单位需根据海关的要求采用勾机销毁或切割方式销毁,并协助海关进行相关宣传工作。
4.销毁结束后,拆解单位应将销毁的每艘“三无船”拆解记录、相关资料及照片(包含拆解前、拆解中和拆解后的船体情况)整理成册报送我关。
五、报价方式
该标的设有拆解回收残值保留价,参与投标单位根据我关现场公布的残值回收保留价填报拆解费用。我关取拆解费用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拆解费用包含运输等所有费用)。拆解工作完成后由我关支付拆解费用。
六、其它
我关在委托拆解处理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有:拆解设备、拆解场地等,如考察符合条件,则与中标企业签订委托船舶拆解协议;如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则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转由出具次高价的单位承接拆解工作。
广州海关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