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定义
从广义业务上讲,所谓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跨境’是指分属差异关境的交易主体,‘电商’是指经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经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毕交易。
因此较之通常电商,跨境电商的重点分别在于跨境,其余如平台搭建、交易流程较于通常电商并无本质分别。从交易主体本质、出入口本质两个角度区分,跨境电商不妨分为跨境出口B2B、跨境出口B2C、跨境进口B2B、跨境进口B2C等四个子界限,本文重点介绍的即是跨境进口B2C业务的清关流程。
从狭义业务上讲,关于中华花费者而言,跨境电商等同于跨境B2C电商,包括代购、海淘等各种方法,只若是可以直接购买到海外原装产物、经过线上手段购买到的各类路径,都不妨算作是跨境电商。
从海关监管机制上看,跨境电商是一种特有的海关清关通道,分别于惯例的个体快件清关通道、通常交易清关通道等。
本文介绍的均是基于海关监管机制角度模式下的电子清关流程,包括保税备货、跨境直邮两种模式。
2.业务配景
中华花费者购买海外商品重点有三种路径,代购、海淘、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对照起始的模式即是代购和海淘,中华花费者要么是经过海外个体或许买手直接购买海外产物,要么是在支持全球物流配送的海外电商网站直接购买。这两种方法对照大的问题在于:
从花费者角度:商品品性,由于买卖家物理间隔远、言语问题等,一旦碰到商品品性问题,退换货基本绝望;
从国度角度:海关监管,经过代购、海淘模式购买的商品,绝大部分以个体快件模式进入各海关港口,个体快件原则上也是需求呈报的,可是为了减少税费本钱,各大代购平台基本都不会进行积极呈报,造成海关大量税费无法收取。
因此为了规范跨境电商市场,引导其正确发展,2016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卖进口商品实施了新税制,该类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花费税,从而造成功了‘跨境电商’的专有意思。
“四八新政”的核心处理法则包括:
1、跨境电商零卖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品征收关税、增值税、花费税;
2、设立跨境零卖进口电商正对面清单,跨境零卖进口商品的品类受到肯定的限制;
3、章程个体购买限额,“跨境电子商务零卖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百姓币2000元,个体年度交易限值为百姓币2万元”;
4、跨境进口准则升高,化装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材、独特食物等的一次进口需提供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
“四八新政”从税制、品类、购买限额、备案机制等各个方面临跨境B2C电商进行了规范,从而分别强横生长的代购、海淘跨境模式,造成功了“跨境电商”的新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