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推行预裁定 格力电器成为首家受益企业
5月21日,拱北海关为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签发了商品归类预裁定决定书。这是海关新的预裁定措施落地实施以来拱北海关签出的首份预裁定决定书。
海关预裁定是中国海关履行WTO《贸易便利化协定》义务,服务企业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可就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原产地或原产资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及估价方法等海关事务向注册地直属海关申请预裁定。
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原海关“三预”工作,即海关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申请已被新的预裁定工作所替代,最大特点就在于二者适用范围不同。
以原海关预归类为例,其效力范围仅限于做出预归类决定的直属海关关区,而新的预裁定决定签出后,全国海关范围内都适用。在去年7月以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实施的大背景下,新的海关预裁定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企业进一步提高通关效能、降低通关合规成本的需求。(陈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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